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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4月21日讯 (海都记者 王林成)日前,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应届博士研究生来榕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14条,主要分为两类,这是目前我省引进博士研究生就业优惠力度最大的政策。根据《措施》,博士来榕工作可享受安置补助费15万元。

昨天下午,由福州市委组织部主办、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协办的“群贤毕至智汇榕城”福州市百名博士生对接会举行。

“福州蓝”吸引不少博士生

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以及在榕高校、科研院所的近200名博士生,和福州市135家党政部门、在榕高校与重点企业代表,参加了对接会。

谈及选择福州的原因,不少博士生都谈到了“福州蓝”。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刘博是北京人,他说:“福州的生态环境非常好,尤其是空气清新,属于全国知名的宜居城市,这是吸引我来到福州的一大原因。”

而来到现场招聘的福州地铁公司副书记程鹏说道,全国有四十几个城市都在建设轨道交通,相关人才比较紧缺。在这次报名参加的博士中,就有好几位是地铁建设或运营相关专业的人才。

据了解,参与对接会的博士生192人,意向及签约率达61%(签约34人,达成意向83人,共117人)。

住房、子女入学等有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根据《措施》,针对报考选调生时选择到福州市工作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将在职数使用、转正定级、后备管理、素质培训、挂职锻炼、安置补助、住房保障、亲属优待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例如,博士选调生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转正为主任科员,特别优秀的,可以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市财政给予每人安置补助费15万元。用人单位帮助协调解决住房困难。

对于未录用为博士选调生的,鼓励到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3年以上的,可享受租房补贴、购买人才公寓、企业聘用补助、人才配套补贴、子女入学优待等优惠政策。例如,在租房补贴方面,可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期限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在购买人才公寓方面,达到相关标准的,可购买90㎡人才公寓,且享受销售价格30%的市级一次性货币补贴。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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