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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4S店无视合同坐地起价 车主因一句话维权

台海网5月20日讯 据福建新闻广播报道,"白纸黑字休想抵赖“这句话一直深深地扎在记者心里。

但最近林先生的一个投诉,让记者有点乱,什么时候变成商家违约还这么理直气壮啦!连消委会专家都说了,消费者在理!

吉诺福特不按合同收费 单方加价

林先生4月30日在福州梅峰路吉诺福特定了一辆车,并在协议上特别注明“总价110500元,包含综合费、服务费、手续费等等费用”。换句话说,林先生就等着提车就可以了。林先生关于总价的备注很明智,很多购车者都会忽略这个备注从而陷入纠纷,后期被4S店要求增加很多想不到的费用。令人惊讶的是,林先生虽然对总价做了备注,但还是遭遇吉诺福特增加费用。

5月12日林先生到吉诺福特交首付款,被销售人员告知,他们的贷款手续费上涨了5个点,5月7日开始执行的,按照上涨的比例计算,林先生需要再多付3000元手续费。而林先生一脸蒙圈,自己买车的价格是打包的,不管你增加或者减少,和自己都没关系,都得4S店负责。

事情协商不下,4S店给林先生两条路:

1、再多交3000元,继续办手续;

2、将5000定金退还,买车协议终止。

林先生也给4S店两条路:

1、一分钱不会多交,按照合同继续履约;

2、按照定金金额双倍赔偿,买车协议终止。

省消委会:

商家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或更大

很清楚不过的问题,还能一直僵持着,这让人匪夷所思。18日下午,林先生到吉诺福特4S店协调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价格现在已经没法卖,不然林先生在他们店购买1500元精品项目,就可以继续办理手续。林先生不同意商家的建议。

福建省消委会维权 顾问许歆说,协议是对买卖双方的一种约束,条款也都是要对双方公平对等的。协议已经约定好了价格,商家就不能再增加收费。吉诺福特如果不想履行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新消法》规定,商家违约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商家要赔偿。换句话说,林先生要求双倍赔偿是合理的,而且如果林先生到其它4S店购买同款同样车辆,购车价格高出违约金,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吉诺福特负责更多损失。

吉诺福特工作人员表示,协议中有一条写到,如遇不可抗力可以终止协议,并且4S店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福建省消委会维权 顾问许歆说,贷款手续费上涨这是企业行为,不是法定的不可抗力,商家这个理由不成立!

如此清楚的事情,福州梅峰路吉诺福特表示会继续与车主协商解决问题,福建新闻广播”1036三剑客“明确告知,此事不需要协商,只需要按协议办事即可。或履行协议或赔偿消费者。目前吉诺福特还没有给出明确态度。

合同写的如此清楚,况且遭遇商家如此胡搅蛮缠,如果没写的话,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问题。为消费者的智慧点赞!为商家的行为,点倒赞!

16:40分,记者接到4S店反馈,他们已经和林先生沟通好,将按照合同继续为林先生办理购车手续,不需要多出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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