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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5月24日讯(海都记者 王林成)装配式建筑,一种全新的建筑形式,今后将在福州越来越多被采用。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对外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争取列入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使用比例将逐年上升

根据意见要求,2017年,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商品住宅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采用装配式的建筑在整体项目中应先开工建设。

2018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五城区新建建筑,3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滨海新城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2019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五城区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00%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

每增加10%装配率奖100元/平方米

意见还通过政策扶持的方式,鼓励多采用装配式装修。凡是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将在面积、财政等方面获得政策支持。

计容面积奖励方面,对自主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但不超过该栋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3%。

财政奖励方面,由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奖励政策,对于实施范围内装配率达到规定标准的非政府投资项目,每增加10%装配率,按计容面积予以100元/平方米财政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评先评优倾斜方面,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优先推荐参与“鲁班奖”“闽江杯”“榕城杯”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建筑、康居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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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

所谓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可降低现场施工的噪音和污染,且节约劳动力。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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