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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28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日前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落实2月出台的创新发展十项政策中“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共计30条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条措施”提出,对新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实际到位资本金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等情况,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此次细则中明确,给予新引进的行业龙头企业落户奖励:由企业向长乐市商务局提出申请;长乐市商务局初审后报长乐市政府;长乐市政府牵头、市投促局配合,成立专家组审定;奖励企业名单审核明确后,由长乐市先行拨付企业落户首期奖励200万元;奖励企业名单审核明确后的三年内,长乐市根据企业年度纳税金额,依据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材料,逐年给予企业年度纳税金额的100%落户奖励;首期落户奖励和三年落户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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