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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

抛出两个重磅消息

01

福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日发布通知,

调整2017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1650元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650元;

若高于1650元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

但不得高于规定的上限16908元,

中央驻闽单位除外。

02

七县(市)公积金贷款收紧

此外,闽侯、长乐等七县(市)的

公积金贷款政策

也于近日迎来重磅调整。

从2017年7月1日(含1日)起

(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在福州七县(市)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

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类家庭将停止贷款!

下月起福州公积金有新变化!三类家庭停贷

▲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截图

福州2017年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按照福州市统计局提供的2016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日发布通知,调整2017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

2017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职工工资由哪些组成?

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3、缴存比例有调整!

据了解,自2017年1月1日起,福州市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在5%(含)至12%(含)之间确定;上述已缴存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在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期间进行调整。

除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其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12%。

4、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么算?

据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中央驻闽单位职工月缴存额高限为3382元,

其他单位职工月缴存额高限为2029元,不低于83元;

计算结果见角进元,见分舍去。

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调?

业内认识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2017年度基数调整可采用网上调整及现场调整两种方式,其中网上调整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31日,现场调整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单位可与公积金缴存银行联系,预约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以免拥堵。

七县(市):购买三套房 不得发放公积金贷款

6月23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福州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通知》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规定,现就加强福州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通知如下:

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停止向第三次(含)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除五城区外,在福州七县(市)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职工家庭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应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即2017年7月1日(含1日)后网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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