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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里无证办培训机构 被勒令其停业整顿

隐藏在民房内的培训机构

(东快记者李新志文/图)“培训机构在小区内办公,噪音严重扰民!”昨日读者陈女士致电东南快报求助称,位于仓山区上渡街道正祥滨江假日8号楼104单元被出租给一家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不但噪声扰民,还有安全隐患。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在上渡街道正祥滨江假日小区8号楼。“最近几个月来,我家一楼两套单元房被出租给一家培训机构办学,很多小孩周末进进出出,上课有时很吵,不但影响邻居,也很不安全。”陈女士反映,这家培训机构除了给小孩培训奥数和作文外,还有外教辅导英语。

陈女士说,她居住的小区是纯住宅小区,不能有商业经营活动,“也不知道这家学校有没有培训资质,要是发生意外,这么多小孩怎么逃生?”

昨日,记者来到滨江假日小区8号一层时,只见该培训机构所租赁的8号楼104单元大门紧闭,里面一片漆黑,已经无人上课。

“我们已告知办学者要尽快办理开设培训班所需的正规手续,并要求其立即停业整顿。”上渡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小区居民的举报后,上渡派出所及社区工作人员已到小区核查,并上门对该培训机构进行劝导,要求他们立即停业整顿,并及时补办相关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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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小区内办学的培训机构多半是无证办学,这些机构未经审批,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家长可登录福州民办网查询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学校名单,或拨打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据省消委会投诉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日常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存在问题。首先是一些培训机构没有培训资质,有的在工商部门以“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名义注册,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属于无证办学。这类培训机构多位于小区居民楼内,教学人员临时拼凑,大多没有教师资格证,教学质量难以保障。

其次,一些机构的培训协议涉嫌“霸王条款”,部分机构存在收完“学费”后跑路失踪的现象,消费者维权困难。此外,有培训机构为吸引眼球,推出“名校师资”“高通过率”“短期包会”等宣传标语,肆意夸大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误导消费者。

福建坤广律师事务所朱云海律师表示,在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时,要有维权意识,应就退班时如何退费、培训达不到承诺效果等情况出现时如何处理、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问题做好事先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根据书面合同维权,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同时,朱律师还表示,如果教育咨询公司在和消费者订立合同或者开立相关收费票据时,如果提供的经营范围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法律上可认定所订立的合同或票据为无效,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全额退款。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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