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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检调对接”效果良好 调解各类案件800多件

福州新闻网7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王光忠)“感谢检察院多次协调,现在我终于获得了赔偿。”日前,在福清市检察院与司法部门的合力调解下,遭遇交通事故的薛某终于拿到了8万元赔偿金。这起案件圆满解决的背后,是我市大力开展的检调对接工作。

“检,就是检察;调,就是调解。检调对接就是把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相对接。”市检察院控审部门负责人江福林介绍,2011年,市检察机关率先在全省成立两级检察院检调对接办公室,探索检调对接工作,依托社会“大调解”,运用法律监督、协商调解等手段,努力促成检察环节刑事、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检调对接是如何运作的呢?江福林介绍,检调对接主要涉及4类案件,主要是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涉检信访案件和刑事伤害案件,涉及多个业务部门。检察机关与司法部门建立检调对接办公室,负责案件移交、信息反馈和效果回访等工作,同时还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中心建立了协调机制,确保衔接到位、调解及时。

“我们就和中医一样,轻微刑事案件到检察机关后,能不能调解,要经过‘望闻问切’四步。”江福林说,“望”就是对案件是否满足检调对接条件进行预判,具体包括对刑事案件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闻”就是倾听当事人遭受的损害、调解态度,嫌疑人是否有认罪悔罪表现;“问”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梳理,找到调解的争议点;“切”就是从争议点切入,化解纠纷。

“在探索中,为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调解的每一步都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江福林说,对于检调对接中的疑难案件,不少基层院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仓山区检察院、仓山区公安分局、仓山区人民法院分别选调了5名调解人才成立了“调解人才库”,对疑难案件进行“专家会诊”;鼓楼、仓山和福清等基层院还建立了“赔偿保证金”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调解启动率和成功率。

用柔情化解仇恨,用温情抚慰心灵。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也积极维护被害人的权益。江福林介绍,对于涉及到特困人员的调解案件,在赔偿金难以全部落实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实施检调对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93万元,其中约三分之一用于救助达成调解协议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让其重燃对生活的希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未成年人小旭、小令伙同他人在网吧抢劫了仓山某初中生小康,将小康的手机以150元的价格出售。小旭和小令是亲兄弟,其父亲不远千里从四川赶来,向被害人及其家属真诚道歉,在征得被害人小康监护人同意后,仓山区检察院启动了调解程序,化解了双方矛盾,并且通过持续帮教,让小旭和小令走上了正途。

据悉,检调对接工作实施6年多,截至目前,共调解各类案件863件,调解成功676件,成功率达78.33%,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对每一起检调对接案件来说,‘案结’只是个‘逗号’,‘事了’是个‘分号’,‘人和’才是一个饱满的‘句号’,而检调对接工作则是一串没有结束的‘省略号’。”江福林说。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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