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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8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前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近期有一批水系治理项目征收土地,主要涉及新店片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晋安东区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项目、桂后溪分流工程等。

新店片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中,马沙溪项目拟征收新店镇西垅村集体土地0.6241公顷、新店村集体土地2.0075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防护绿地;新店溪项目拟征收新店镇健康村集体土地0.9211公顷、新店村集体土地0.0584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防护绿地;厦坊溪项目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厦坊村集体土地0.5772公顷、新店镇集体土地0.1852公顷、新店镇磐石村集体土地0.0014公顷、新店镇战峰村集体土地0.0384公顷、新店镇秀山村集体土地1.6980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汤斜溪支流项目建设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集体土地0.5391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崇福寺溪项目建设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集体土地1.2572公顷、象峰村集体土地0.2016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

晋安东区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项目中,登云溪项目拟征收岳峰镇集体土地0.1274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防护绿地;淌洋河项目拟征收鼓山镇远东村集体土地0.1173公顷、鼓山镇集体土地0.0523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洋下河项目拟征收茶园街道集体土地0.1435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防护绿地;磨洋河上游项目拟征收鼓山镇东山村集体土地0.0592公顷、鼓山镇横屿村集体土地0.3025公顷,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防护绿地。

桂后溪分流工程建设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集体土地0.9316公顷,用途为排水用地。

此外,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潘墩河、胪雷河)项目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此前已经获批,在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将同时征收。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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