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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8月11日讯(海都记者 陈锟 通讯员 许流钦)海都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城管委获悉,《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办法》施行,本月起至12月31日,福州全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1日至8日,四个主城区已累计查处渣土相关案件35起。

交通违法列入失信惩戒内容

昨日上午,在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上,福州市城管委调研员江玉坤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新《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将从事二次装修运输车辆纳入公司化管理,增加了对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培训,明确鼓励扶持渣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业化处置,规定所有建筑工地、小区、村居处置垃圾都要由正规公司车辆运输处置,提高了处罚标准,还增加了失信惩戒制度,将交通违法列入公司退出及失信惩戒内容。与此前的规定比,新《办法》更加严厉。

另据了解,本月起至12月31日,全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此次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遵循《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化建筑垃圾装载、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管理与执法,做到保路面干净,保平斗密闭,保定点卸倒;查路面污染,查擅自处置,查黑车运输。

二次装修垃圾运输 也将纳入整治

此外,这次专项整治还有一个新亮点——将由福州市房管局负责监督物业公司,规范二次装修垃圾外运承包业务,查处物业公司违规外包二次装修垃圾行为。

在整治措施方面,福州市将全面核查建档,实施网格化管理。对各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对符合纳入失信惩戒情形的,将违法主体(含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有关失信信息记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由有关单位依规处置。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建筑垃圾管理和执法情况将进行24小时全天候督查。整治开始前几天,从8月1日至8日,四个主城区已累计处理渣土相关案件35起。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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