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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市开展“两节”廉洁纪律集中督查

福州新闻网9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榕纪宣 赖惠玲)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今日起至国庆节期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

集中督查。成立13个市级督查小组,组长由部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担任,对12个县(市)区和17家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点穴式”督查,重点检查近年来“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和车改后公车管理使用情况。

部门督查。市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国税、地税、公安、机关管理、外侨办、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纪检督查。采取条块结合方式,由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同步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各县(市)区纪委组织若干小组开展督查,并督促乡镇(街道)纪委发挥关键作用开展督查。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织督查小组,对监督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督查。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督查工作,特别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和督查发现的疑似违纪问题线索,实行严查快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教育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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