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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讲义气助好友 福州男子因窝藏逃犯获刑

驾驶改装的小轿车在闹市中行驶,正巧遇到执法的民警,叶某以暴力的方式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并随之逃离;好兄弟张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开房提供叶某逃匿。日前,鼓楼法院对这起涉嫌妨害公务罪、窝藏罪进行公开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叶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张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5月3日,叶某驾驶改装小轿车经过鼓楼区五四路与华林路路口时,遇到福州市交警支队鼓楼大队进行例行检查,叶某为逃脱检查,立马加速驾车准备逃离。民警发现后,驾驶警用摩托车在鼓楼区华林路与六一路路口将其拦停,被拦下的叶某拒不配合调查,用车门顶撞并下车推搡民警。接着叶某驾车倒车逃离现场,致使站在车辆驾驶室车门旁的民警被拖行。随后,叶某下车推搡民警并用随车携带的辣椒水对其喷射,趁民警不备,叶某驾车逃离现场。

事后,叶某回到暂住处,让好兄弟张某及晏某(另案处理)与其一同驾驶车辆逃离,于当晚到达湖北省武汉市。2017年5月5日3时许,叶某看到其因上述行为被公安机关追捕的新闻,告知张某自己被公安机关通缉,于是二人当即从酒店退房,并入住无需登记身份证的旅馆。2017年5月9日,张某在明知叶某被公安机关追捕的情况下,仍用自己身份证在酒店开了房,帮助好友逃匿。次日,叶某和张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告人张某明知叶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妨害公务罪、窝藏罪。考虑到被告人叶某、张某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记者刘兴通讯员罗增湧胡丽丽)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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