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类家庭可申请保障房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请
福州新闻网10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昨天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福州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工作安排,今年A型、B型申请家庭的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C型申请家庭的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全市已分配35000多套保障房
据介绍,福州在完善政策的基础上,逐步降低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放宽申请条件,扩大保障覆盖面,将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列入保障范围,建立多层次保障机制,对不同收入档次的申请人,实行差别化租金。
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户籍居民“同城同政策、同城同待遇”,并对环卫、公交等特殊行业的困难家庭实行定向保障,每年单独供应一定数量保障房。
对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老年人、失独家庭以及荣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实行分类优先保障,在同等条件下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优先配租。
目前,全市累计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7370套、竣工39708套、分配35982套、已竣工房源的配租率达90.6%,尤其是2016年以来新增竣工16416套、分配15780套。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将住房保障资格准入职权下放至各区政府,并依托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受理申请,申请人在窗口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即由各级参与审核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实行联审,申请人不用为申请事项在多部门间奔波。
网站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目前所有申请件均已通过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运作,并开辟网络自助查询渠道,申请人可实时掌握、了解相关审核进展情况。
系统自2016年4月正式运行至今,累计受理约1.6万户,已办结约1.34万户。审核全程时限由省里规定的102个工作日压缩至不足60日。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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