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企业、群众目前所持的证照仍然有效,并可正常使用。如群众所持的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证、结婚证等证照不需要更换或重办,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所持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在有效期内,仍是企业经营相关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

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等保持不变;办事办证的场所、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服务监督、评议渠道保持不变;窗口已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的申报资料仍然有效,不需更改,不需重新申报,相关单位按既定程序继续完成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群众目前所持的证照无需立即重新办理变更,在证照年检年审或有效期到期之后,由有关部门按新的名称进行更换(有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的除外),在更换过程中有关联关系的证照需要同步进行更换,例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和地理位置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则相关证照要同步进行更换。如企业、群众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需要更换证照的,有关单位、部门应予以办理,不得拒收、拒办。

责任编辑:黄仙妹

相关阅读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建省第九届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在榕举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