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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地铁3号线有望经过排尾红星片区

福州新闻网11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秀冰)记者昨日从福州市规划局获悉,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昨起公示。公示内容显示,控规调整内容包括增加晋安河口直排闽江河道,将光明港二支河与新增河道连通、将红星河与光明港连通,并相应优化规划道路网,轨道3号线将经过该片区,并设置排尾站。

排尾红星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位于台江区六一中路以东区域,北至光明港,南至排尾路,西至六一中路,东至光明港一支河,福州市拟对该片区进行旧屋区改造并增设规划河道直排晋安河涝水进入闽江。

为此,项目业主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福州市台江区(350103-AF-A、B、D)单元福州市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根据公示,此次控规调整内容具体包括:增加直排闽江通道及排涝站用地,周边路网结合河道调整;保留现状红星河,北端接光明港,南端接光明港二支河,取消光明港二支河西段断头河;商业商务设施集中布置于地铁站周边及光明港沿线;将两处养老设施集中调整至鼓楼区乌山西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侧地块内;小学、幼儿园调整至二十五中北面地块内;增加一处疾病防控中心、一处派出所、一处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文化活动中心。

记者留意到,公示稿中,拟调整规划草案示意图上显示,轨道三号线从该片区穿过,在长乐南路下方穿过,并设置“排尾站”。

市规划局根据法律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一个月,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1日。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向规划局城乡规划处反映(电话87111951)。市民若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规划局法规监督处提出申请(电话83317164)。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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