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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8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甘圆方)男子网购“微信改单”软件,后与朋友合伙,两天时间内,两人3次诈骗同一家彩票店老板,骗走对方万余元。近日,经福州仓山区检察院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两人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方介绍,男子朱某,1969年出生,浙江人。他的朋友余某某,1978年出生,江西人。去年7月25日下午3时许,朱某通过微信发了张图片给仓山一家彩票店主郑某某,请其帮忙下注中国体育彩票即时彩,上面手写有几组彩票数字,下注金额共600元。开奖后,郑某某告诉朱某其并未中奖,但朱某却坚持说其发送的其中一组数字中奖了。

于是,郑某某打开之前朱某给他发的图片,一查发现,对方发来的图片确实与中奖号码一致,于是,郑某某就将奖金738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了朱某。

当天下午4时许,朱某又以类似的手法,骗走郑某某9100元。

次日下午4时许,朱某再次行骗时,郑某某已发现被骗,未将奖金钱款兑付给朱某。事后,郑某某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朱某被抓获。原来2016年7月20日,朱某的朋友余某某偶然间得知一款名为“微信改单”的手机微信应用软件,后花3600元从一名微信卖家处购得此软件。

同月22日,余某某电话联系朱某,共谋一起到福州实施彩票诈骗。2016年7月25日,朱某与余某某一起入住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一家商务宾馆,当日14时许,朱某单独出门,到建新镇一家中国体育彩票站点,向店主郑某某当场购买几注彩票并聊天,取得郑某某信任后,与郑某某约定,今后通过微信委托郑某某代购中国体育彩票即时彩,随后就发生了上面的一系列事件。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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