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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西园新苑小区,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已办产权证,但拆迁安置房的一些业主却办不了;新店镇政府已介入,可能与当时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有关

海峡网2月8日讯 (海都记者 陈恭璋)日前,福州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新苑的一些居民反映,他们小区有上百户居民购买房子已经快九年了,至今却办不了产权证,给就业、子女上学等造成了影响。

据了解,该小区有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其中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已取得产权证,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居民主要是拆迁安置房的业主,而这些房子来源主要有三种:拆迁安置、从拆迁户或村委会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为何同一小区,有的房子可以办证,有的却不行?昨日,海都记者进行了调查。

多位业主的房子是从村委会或村民手中购买

前日,西园新苑小区居民黄芳对海都记者称,2005年左右,她购买了西园村的集资房,户口也落户在西园村。2009 年3 月,因西园村拆迁,她在该小区拿到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一直在等办理房子产权证的通知,至今没有消息。

小区的另外一位居民吴丽霞说,她的户口在鼓楼,2009 年2 月份左右,因不少村民有多套拆迁安置房,她以每平方米5000 多元的价格,从一位村民手中购下一套安置房。该村民承诺,房子的产权证一办下来,便办理房子过户手续,但因为房子产权证办不下来,她无法落户,孩子的户口还挂在她父母的房子下。

来自泉州南安的吴培英说,2009年5月份,她以每平方米3000 多元的价格,从西园村委会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安置房,如今孩子已经2 岁,也碰到了相似的问题,“孩子将来念书怎么办?”

小区经济适用房的居民 已办理产权证

在采访中,不少居民反映,在该小区,拆迁安置房外,还有不少经济适用房,但就在两三年前,该小区的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拿到了产权证。通过居民的初步统计,至今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居民有上百户,这些居民的房子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西园村的拆迁户;二是外地购买拆迁户的安置房;三是从西园村村委会处购买的安置房。

多位办不了产权证的居民说,他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得到的回复多是“情况十分复杂,还在调查中”。昨日上午,他们向新店镇政府反映此事,镇政府收集了他们递交的材料,让他们等调查结果。

新店镇政府:无法办证的居民,是和村委会签订的协议

前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新店镇政府。有关人士称,此事他们正在调查中,情况确实十分复杂,但初步整理了居民们递交的材料,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些无法办理房子产权证的居民,均不是和拆迁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而是和村委会签订的协议。

该人士称,结合当时的拆迁政策和拆迁户情况分析,当时,西园村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后,同样有安置房,但依旧是集体性质,而非个人。而因拆迁时,集体产权的房子政策优于个人产权的房子,就有村民为了多拿拆迁安置面积,将自己的房子打包给村委会,进行拆迁,因此房子的性质变成了集体性质,无法进行落户、过户。“这些居民是和村委会签订协议,而非和拆迁办签协议。而经济适用房,是市政府进行管理的,有严格规定,为此,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顺利办理了产权证”。

该人士称,这些办不下产权证的居民,无法办理个人产权,只能办理集体产权证,至于为何没有办理集体产权证,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黄仙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