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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4月8日讯 (海都记者 吴臻)福州警方昨通报,两车因掉头问题引冲突,奔驰车上三人涉嫌寻衅滋事;而驾车撞击奔驰的出租车司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互相斗气 双方四人全被刑拘

海都讯 仅隔一天,福州警方昨日通报了4月6日发生在东大路上的“撞车”事故,奔驰车与出租车当事人,因掉头问题起冲突后互相斗气,目前双方涉事的四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鸣笛让奔驰往前移一点,双方起冲突

4月6日中午,福州东大路与温泉路路口,一辆奔驰轿车与一辆出租车因掉头问题引发冲突,奔驰车上下来3名男子,围殴出租车司机。之后,出租车司机驾车冲撞奔驰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该事故也导致路面交通拥堵。不仅如此,这一幕也被市民拍下,传到网上。接到报警后,鼓楼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审查(详见4月7日海都A01版)。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通报了此事。通报称,当日11时40分许,车牌号为闽JHN×××的奔驰车,在该路口等待交通信号灯准备左转时,跟随其后的车牌号为闽AT1×××的出租车连续按鸣喇叭,提醒奔驰车往前移动,为自己让出掉头空间。奔驰车驾驶员吴某(男,27岁,漳州人)及两名乘客陈某(男,24岁,宁德人)、卢某(男,28岁,宁德人)遂下车质问出租车司机胡某(男,43岁,闽侯人),并对其进行殴打。之后,胡某驾车连续多次冲撞奔驰车。

目前,吴某、陈某、卢某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胡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遇“路怒症”,切勿暴力解决

近期因路怒引起的事故并不止这一起。3月30日15时许,王某驾驶闽AA3×××奥迪车行经鼓楼区六一中路机械研究院门口路段时,因不满陈某驾驶的闽AT7×××出租车的变道行为,采取别车、拦截方式逼停出租车,导致两车受损。随后,王某下车对陈某进行谩骂,陈某随即下车追打王某,造成六一路段交通堵塞(详见4月1日海都Y01版)。

经警方调查认定,奥迪司机王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出租车司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殴打他人。目前,鼓楼警方对王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陈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对此,福州警方提示,“路怒症”是影响行车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路面遇到别车、故意变道等不文明行为时,车主应理性平和、冷静克制、保证安全,切勿通过暴力等极端手段解决,否则将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编后

这两起事件,福州警方都迅速介入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真相,并严惩路怒司机。警方的快速行动和严格执法,向每一名驾驶员警示着文明出行,应该点赞。

“路怒症”害人害己,既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自己也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我们呼吁每一位驾驶员能够心平气和地开车,正如网友所说,“路怒”行路险,心平路亦平。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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