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节点管控,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原福州市工商局副调研员,仓山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健违规组织公款聚餐和违规决策购买公车问题
2013年8月,时任市工商局副调研员,仓山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健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仓山区个体协会金山分会名义购买车辆,作为局领导相对固定用车,并在区个体协会列支车辆运行费。2014年7月,因机构改革,仓山区工商局部分干部职工划转至新成立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潘健组织召开欢送座谈会,在单位食堂聚餐,消费11961.6元,并以会议费名义在区工商局财务账报销。2017年12月,福州市纪委给予潘健党内警告处分。
2.晋安区日溪乡5名乡、村干部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问题
位于晋安区日溪乡汶石村的福州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后,为恢复生产,2017年6月,该公司股东李某在晋安区某餐厅宴请了日溪乡环保所所长林勇、日溪乡林业站站长高绍云、日溪乡汶石村党支部书记林忠、村委会主任林得强、村会计兼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林乃清等5人。林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2月,晋安区纪委给予林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林勇、林乃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绍云、林得强党内警告处分。
3.长乐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原主任黄启尊等人违规套取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期间,黄启尊利用职便,伙同财务人员郑诚华(非中共党员,已离职)、吴梦梦、林惠明(非中共党员)等人,采取虚列临聘人员工资等方式套取公款20.9万元,用于个人吃喝、员工聚餐、违规发放补贴等,其中违规吃喝等支出46900元。此外,黄启尊还存在违规领取补贴4000元、贪污公款等其他问题;吴梦梦还参与套取公款45900元,违规领取津补贴共计2000元。2017年2月至12月,黄启尊、吴梦梦等人主动全额退缴违纪所得。2017年12月,长乐区纪委给予黄启尊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吴梦梦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月,长乐区监察局给予黄启尊开除公职处分。
4.连江县东湖镇天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雷文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连江县东湖镇天竹村以接待上级领导调研、镇村干部办事开会、招商引资等名义,在东湖镇两家餐馆共列支餐费236笔,共计202187元,并以收款收据形式在村财中报销。其中,雷文平还以“市、县领导调研”等名义,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4次将应由本人支付的餐费共计3680元在村财中报销。2018年1月,雷文平全额退缴违纪款。2018年3月,连江县纪委给予雷文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福清市城市执法局阳下街道执法中队队长黄晨曦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问题
为了能够顺利违章搭盖,2016年2月,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村民林某邀请黄晨曦到福清市某娱乐场所活动,黄晨曦接受邀请并由林某支付相关费用。同年3月,林某在搭盖违章铁皮房时,福清市城市执法局阳下街道执法中队对其进行制止,林某找到黄晨曦请求予以关照,黄晨曦答应了林某的请求,街道执法人员未再对其违建行为进行巡查阻止,致使林某顺利搭盖2间约150平方米铁皮房。2017年10月,林某违章搭盖的铁皮房被全部拆除并复耕。2017年12月,福清市监察局给予黄晨曦行政记过处分。
6.鼓楼区南街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部长纪圣文带队出差期间擅自前往景区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10月,时任南街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部长纪圣文带队,与三坊七巷社区党委副书记陈俊红前往四川成都走访慰问南街街道征集的新兵。外出期间,上述两人未开展实际走访慰问,擅自联系旅行社前往九寨沟、乐山大佛、峨眉山、都江堰等景点游玩,在旅行社虚开机票、住宿发票,并在各自单位财务账报销。其中纪圣文报销7610元、陈俊红报销6650元。2018年3月,鼓楼区纪委给予纪圣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俊红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报销的相关费用,上缴国库。
通报指出,市委、市纪委监委对查处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态度鲜明,对类似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定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管党政治责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牢记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管党治党决不能置身事外,当看客、作壁上观。
通报要求,五一、端午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和完善纠“四风”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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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里是市监察委员会吗?我来举报!”4月23日,市民张依伯颤颤巍巍地提着一大袋材料走进市纪委监委设在市信访局的接待室,他要实名举报村干部腐败问题。今年1月10日市监察委员会挂牌后,该接待室就“热闹”了起来。
监察体制改革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了新活力。市纪委监委挂牌即开工,关口前移,用实际行动把准民意“风向标”,巡察问题“集中地”,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
交叉监督 巡察问题“集中地”
“从鼓楼区抽调干部巡察仓山区乡镇、从仓山区抽调干部巡察台江区乡镇、从台江区抽调干部巡察晋安区乡镇……此次摸排选定的巡察重点乡镇为……”2月26日,一场县(市)区交叉巡察工作部署会在市委大礼堂召开,标志着我市全面启动县级交叉巡察镇街工作,对全市12县(市)区实行异地交叉巡察,形成监督“闭环”。
突出重点,才能有的放矢。在本轮县区交叉巡察中,信访“风向标”为交叉巡察工作指明了发力方向。
通过分析全市信访情况,市委巡察办梳理排查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情况最多的地区,将福清市阳下街道、连江县筱埕镇、马尾区马尾镇等24个信访举报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作为巡察重点,分两批次开展巡察,并延伸巡察若干村级党组织和经济合作社。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还专门成立了交叉巡察督导组,负责全程督促、检查和指导此次交叉巡察工作。
“进驻仓山区城门镇的交叉巡察组突破问题线索进度落后,这时督导组就派上了用场,我们驻点仓山区城门镇一周,深挖细查,发现干部问题线索13条。”市委巡察办主任鄢荣表示,“督导组一方面是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是对当地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截至目前,他们已前往各县(市)区巡察组驻地开展监督工作30余次,并约谈了没有发现重大问题线索的两名县巡察办主任和交叉巡察组组长。
据了解,福州市已交叉巡察首批12个乡镇(街道),延伸巡察村(居)、经合社133个,发现“三大问题”188个,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57个,移交问题线索127条;涉及可留置问题线索9条。
严惩不贷 扫除群众“不平事”
“福州市从严查处一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福州市通报福清林德发、林风等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及相关人员查处情况”……3月底以来,市纪委监委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福州”上便颇为不平静,多起案件情况权威通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群众拍手称快。
“两个字:点赞!三个字:干得好!!四个字:大快人心!!!”在“清风福州”通报文章的评论区里,出现最多的一个词是“大快人心”。
近年来让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村民心头最为“不平”的,当属福清市原人大代表林德发与福清市原政协委员、阳下街道北林村原村主任林风(林德发之子)在村里“目无法纪”“无法无天”的所作所为。
福州市相关查处通报显示,林德发父子二人纠集部分无业闲杂人员等,横行乡里,盘踞一方,涉嫌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滥伐林木、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等多起违法犯罪案件。同时,采取利益诱惑、感情投资等手段,罗织“关系网”,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涉及党员干部多达数十人。
4月2日,林德发父子被查处,市纪委已依纪依法对28名党员干部作出严肃处理,并对其他涉案的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进一步深入核查。这一消息传回福清后,北林村村民无不拍手称快,更有远在国外的北林村民收到消息后在微信亲友群中发帖,表达振奋的心情。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今年2月以来,我市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春季行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445件,其中市管干部案件8件,断崖式处理市管干部3人;全要素适用12种调查措施,办理全省首个市管干部留置案件,共对22名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占全省同期留置人数的1/3;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集中彰显了福州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福州市纪委监委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践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将监委成立作为换档升级、提质增效的重大机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开展整治工作,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扫除群众身边‘不平事’中实现民心所向、民愿所归。”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黄仙妹
- 福建:1至2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0起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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