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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深化基层医改 乡村医生养老等政策获全省推广

福州深化基层医改 乡村医生养老等政策获全省推广

新闻发布会现场

海峡网6月20日讯(福州新闻网记者 包书平)福州市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与绩效激励机制等政策经验被写入省委、省政府文件向全省推广;家庭医生“福州模式”被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列为全国典型案例模式;2017年取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取得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近年来,福州市在推动基层卫生事业方面得到长足发展。

20日上午,福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福州市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发布会上,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近年来,福州市在基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方面采取哪些举措?

据悉,福州市通过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加强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基层就医资源可及性。福州市先后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和绩效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基层医改政策文件。

2015年10月,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创新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5〕296号),并于2016年全面启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工作,2017年全面完成全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工作,有效解决了数十年来困扰广大坚守在农村基层乡村医生的养老后顾之忧。全市共有1981名符合条件的村医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有1553名60周岁以上的在岗或退岗的老年乡村医生领取“养老生活补助金”,做到“应保尽保、有效保障”,实现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全覆盖,彻底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奠定了养老保障基础。

该创新政策经验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写入《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6〕44号)文件,要求全省借鉴福州市经验做法,做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至2017年基本实现村医基本养老保险全省覆盖。

2016年10月,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创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和绩效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6〕193号),有效激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活力,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基层就医需求。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福州市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总额增量人均达到2.37万元,人均待遇收入比增31.6%,基层医务人员活力明显提升,当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增长率20.36%。

此外,在全面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面,2017年6月1日,福州市出台了《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榕委办发〔2017〕26号),全面实施基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运行和健康发展,从深化县级办医领导体制改革、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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