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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7月17日讯 (海都记者 王林成) 7月,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就业季。海都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将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限制,对引进博士毕业生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并通过酒店式人才公寓、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

根据通知,福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对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可承租酒店式人才公寓,所需租赁费用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

此外,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紧缺急需专业硕士毕业生,经认定后可享受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共发放三年),或申请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100万元住房产权份额。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60%确定。符合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社会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福州市创业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同时,福州将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30万元、7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互联网孵化器的给予2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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