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9月10日讯 (海都记者 赵杨)从今天开始,2018年首批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将开始,一共893套房,申请时间从今天开始至10月31日止。据了解,符合申请条件且工作、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的家庭,可确定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前往居住地的区房管局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符合多项条件
记者了解到,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多项条件,包括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下同)居民户口,或在本市五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自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存在住房权属转移记录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此外,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含与征迁安置对接的限价房)、公房征迁放弃产权补偿安置等住房优惠政策、未租住公有住房。户籍属于旧屋区改造征迁范围内且选择货币补偿的申请人不受上述单身家庭年龄条件限制。
填写申请表 可网上下载打印
据了解,申请家庭应按申请表明确的内容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表可通过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申报材料详见申请表内的“填表说明”;也可直接点击“表格下载”,进入相关网页)。
记者了解到,销售房源包括了393套仓山区金城湾住房、500套仓山区钱隆府住房。其中,金城湾销售均价为29200元/平方米,购买人购买60%产权份额,开发企业市新榕建设公司持有剩余40%产权份额。仓山区钱隆府销售均价为28100元/平方米,购买人购买60%产权份额,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持有剩余40%产权份额。
取证5年后 方可上市出售
据悉,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以上市出售。由购房人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提出上市转让申请,经获准后,由购房人出资购买政府所占份额的产权(40%),房屋产权性质转为完全产权商品住房后,方可上市出售。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购房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时,应退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
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首付按总价30%,总价是按房价100%,还是共有权60%计?福州房管局回应,经征询银行,贷款银行将充分考虑共有产权人购买份额因素,优化共有产权房屋首付比例,不过具体以银行公布的共有产权首付实施细则为准。业内人士则猜测,按照房价总价30%计价方式的可能性较大,这种计价方式沿袭了作为全国共有产权房首个试点的北京的计价方式。
鼓楼区房管局:87525521;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马尾区住建局:83683039。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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