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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0月24日讯 (海都记者 陈恭璋)“你骑车带人还闯红灯,还要叫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赔钱带去医院看!法律在哪里?正义在哪里?公平在哪里?”近日,一段福州交警怒怼电动车骑手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视频中,一女骑手违法载人、闯红灯,和一辆的士相撞,女骑手要的哥带她们去医院检查,交警当即驳斥。

该视频被众网友转发,网友评论:该交警的三连问是“正义三问”。昨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转发该消息,称“执法没毛病!交警愤慨发出灵魂三连问”。据了解,该交警是福州晋安交警大队秀峰中队交警王玉熙。

电动车闯红灯,和正常行驶的士相撞

据了解,该视频从上周开始,在福州五四北一微信群流传,随后在网上热传。该事件发生的地点,应该是福州新店镇西园附近火车站高架桥下桥处(往琴亭湖方向)。

昨日,海都记者找到这段视频,从视频内容可以了解到,当时一名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过马路,结果和一辆正常行驶的的士相撞,电动车后还坐着一名成年女子。

交警到场后,对双方信息进行核查,其中女骑手无法提供身份证件,交警通过警务通核查发现,女骑手提供的信息查询不到个人身份信息,要带女骑手前往交警大队核查、定责,但女骑手要的哥带后座的朋友前往医院检查,当即遭交警驳斥。

交警被赞“正义执法”,获网友点赞

网络上,网友纷纷点赞该交警举动,交警被赞“正义执法”。在一张微信群截图中,有网友称,点赞交警,法律就是要所有人共同遵守,违法违规就得有成本。另一网友称,不管是谁,闯红灯就是要全责,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尊严。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和福州市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均推送了该事件。警方明确现场交警的执法依据:

道交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处以50元罚款,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其车辆。

昨日下午,人民日报也转发了该事件,称“执法没毛病!女子闯红灯被撞还想索赔,交警愤慨发出‘灵魂三连问’”。

昨晚,海都记者了解到,当天执法的交警叫王玉熙,为福州晋安交警大队秀峰中队交警。目前,该事件还在处理中。

现场对话实录

交警:为什么要让他(指的哥)带你(朋友)去(医院)看一下呢?

女子:因为他撞到(我朋友)腿了啊。

交警:你闯红灯了没有呢?

女骑手:我是闯红灯了啊。

交警:你闯红灯有没有骑车带人呢?

女骑手:是骑了啊。交警:你骑车带人又闯红灯,还叫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司机赔你钱,带她去医院看,法律在哪里?正义在哪里?公平在哪里?

随后,电动车后座的女乘客称:也不是要赔钱,但因为的士撞到我了,所以要让的哥带我去医院。

交警继续说:他有什么义务带你去看呢?他错了没有呢?谁错谁带你去看啊,谁骑车带你的?谁闯红灯了?

女乘客称:这是人行道(斑马线)。

交警回应:人行道通行要以红绿灯信号为主,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我会支持你们,但有红绿灯,要看红绿灯。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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