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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1月21日讯 (海都记者 陈恭璋)日前,福州市建委发布“2018年10月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不到岗情况”的通报,内容显示,在10月份,16个房建工程项目经理到岗情况良好,58个房建工程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情况不符要求,其中45个项目经理到岗天数为0天,13个项目经理到岗天数不足22天。

今年1月1日开始,福州市建委对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进行脸部识别考勤管理。列入考勤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管理人员每月到岗时间应不少于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天数,且不少于22天。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岗的,必须向建设单位书面请假,并事先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留痕。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连续请假超过5天或单月累计请假超过10天的,在榕企业应另行安排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顶岗;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在榕企业应对相应管理人员进行变更。

考勤时间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止,在榕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以日历天为统计单位,每日上午和下午各考勤一次,有效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凡有项目部管理人员月到岗时间少于22天的,福州市建委将对这些管理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将该在榕企业项目部列为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重点监督对象。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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