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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2019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即将结束,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年。为确保在2019年享有医疗保障待遇,广大参保人员要在本月31日前办理缴费手续。

据了解,居民医保缴费渠道有以下四种:银行缴费,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农业银行或海峡银行网点办理续保缴费;药店缴费,福州市职工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为直系亲属续保缴费;微信公众号缴费,福州市参保人员可微信关注“福州医疗保障”公众号,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微信钱包缴费,可通过微信APP“钱包-生活缴费-社保医保”系统进行缴费。

在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按规定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住院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报销比例55%~90%;普通门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报销比例50%;门诊大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零起付,在规定限额内报销比例60%;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部分,保额20万元,赔付比例50%。

记者了解到,未在规定缴费期(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居民,设有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方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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