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高新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2号公章”让群众“少跑腿”
市民在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办事。
海峡网3月20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文/摄)“原来要在高新区、闽侯县来回跑,如今在高新区就能全部办好,确实方便多了。”昨日下午,在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办事的李女士告诉记者。
近年来,福州高新区通过启用“2号公章”、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重点项目代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等措施,大幅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优化营商环境,让市民“少跑腿,多办事”。
“2号公章”让群众“少跑腿”
李女士昨日办理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启用“2号公章”之前,这个证要去闽侯县规划部门盖章才能生效,现在有了规划部门的“2号公章”,在高新区就能办理,少跑了很多路。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林健告诉记者,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2015年起,福州市委、市政府授权高新区在托管区域内(上街镇5个村+南屿镇)行使23个市、县直部门“2号公章”的权力。高新区兼具园区和县区体制,启用“2号公章”后,目前已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在区内办结,行政服务和行政管理效率明显提高。
林健介绍,“2号公章”是经市政府同意,市、县相关单位授权,在高新区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公章。其印模规格与原件相同,只是内容里面多了“(2)”字,具有与原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目前高新区有2个福州市级部门“2号公章”和21个闽侯县级部门“2号公章”。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这些“2号公章”也将进行相应调整、更换。
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
“只要取一个号,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好同类所有事项,非常方便。”昨日,一名前来办事的市民告诉记者。
林健介绍,这就是他们推行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各职能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由中心收件,并在高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受理、审批、出件。目前“一窗受理”服务模式的行政许可事项达到451项。
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设置了四种类型的综合收件窗口,包括经济、社会、市场监管、建设四大类,目前四种类型的综合收件窗口均实现了本类窗口事项“全项受理”。
林健告诉记者,新的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率。这其中,“2号公章”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除了启用“2号公章”、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外,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还实行重点项目代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等创新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此外,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从上到下的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也在高新区铺开。高新区在主要领导带领下,十个专项工作组各司其职,在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基础上,结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争创新、出亮点、树典型,努力打造高新区优质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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