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3月25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榕法综)昨日,福州中院对4起黑恶势力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案被告43人,最高获刑23年6个月。
据了解,当天宣判的4起案件分别是被告人黄某等2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23年6个月至8年不等刑罚;被告人王某磊等1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18年至3年不等刑罚;被告人吴某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案,获有期徒刑8年刑罚;被告人陈某济等6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案,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刑罚。
责任编辑:黄仙妹
相关阅读
关键词:
黑恶势力
- 宁德法院3月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件38人2019-03-29
- 糊涂!三明一男子为了35万帮恶势力团伙作假供被判刑!2018-12-25
- 天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全力创建“无黑”城市2018-11-13
- 榕通报三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2018-10-22
- 莆田公安机关公布11种涉黑涉恶线索举报范围2018-09-09
- 泉州警方公开通缉10名黑恶势力犯罪在逃人员2018-09-04
- 安溪:凌厉攻势打击黑恶势力 抓获涉黑恶逃犯43人2018-09-03
- 福州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最高奖励20万元2018-04-29
- 福建:严惩黑恶势力 深挖幕后“保护伞”2018-04-18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丈夫不幸高位截瘫妻子18年2019-03-30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