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原标题:福州市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海峡网4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榕纪宣)“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教育警示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昨日通报了近期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季国富、原综合办副主任谢捷套取公款违规吃喝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期间,经季国富同意,谢捷从公司劳务费、图纸制作费、专家咨询费中套取公款57658元用于吃喝,其中用于购买酒水19100元。此外,季国富、谢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季国富、谢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福州燃料总公司副总经理林美灼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11月期间,林美灼多次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私用车辆时加油共62次,汽油费用12949元,过路费使用ETC刷卡2172.4元。此外,林美灼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林美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福州市机电设备总公司总经理林坚、原副总经理林璇违规决策利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林坚、林璇商定,每年以商品购货款名义购买购物卡,年终从公司行政经费列支,合计购买购物卡金额4.3万元,通过抽奖方式发放给员工,其中林坚、林璇分别领取0.5万元购物卡。林坚、林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长乐区鹤上镇国土所原所长刘昌飞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刘昌飞多次收受辖区内违建户送的大量高档烟、酒并将其变卖,所得钱款累计103万余元。此外,刘昌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刘昌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所得被追缴。

罗源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名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间,罗源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黄宏锦,工作人员郑灵华、肖清以及第二中队中队长郭健,先后多次接受某渣土运输公司经理林某某宴请,在日常交通行政执法中,利用职便对该公司渣土车违法行为给予关照、帮助逃避检查。此外,黄宏锦还收受林某某送的礼品。黄宏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郭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肖清受到记过处分;郑灵华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五起典型案例表明,在严肃整饬“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并没有杜绝,特别是近年来个别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自行设立名目发放福利补贴、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较为多发,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仍然漠视党的纪律,抱有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有的由“小错”酿成“大祸”,跌入违法犯罪深渊。对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案例为鉴为戒,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守住纪律法律底线,不碰违纪违法的“带电”高压线。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需要巩固深化,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采取节日廉政提醒、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增强抓作风建设的政治意识、主责意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及时作出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把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特权思想,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单位要按照“1+X+Y”监督机制要求,紧盯“两节”期间易发多发、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深入一线明察暗访,迅速核查处置应对,对无视纪律规矩敢顶风违纪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监督常在、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黄仙妹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第四届鲤台音乐会在福建泉州举办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