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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巡检地震观测环境

海峡网6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郑宇)3月,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安排数字地震台网中心技术人员,对福州市前兆地下流体观测网9个地下流体观测台站开展第一季度巡检,巡检内容包含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检查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部分观测台站存在部分地震观测环境受影响现象。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根据巡检情况,立即通知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地震监测场地安全可靠,保障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地震监测设施遭到破坏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确保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地下流体台网运行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四条第2点规定,无人值守台站,观测点至少每三个月现场巡检和维护1次。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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