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拟出让10幅地块!将建幼儿园、人才公寓……
快讯!
福州将出让城区1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309.88亩,起始总价达到166.58亿元。
根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天发出的公告,这批地块中,5幅地块配建幼儿园,2幅地块建设人才公寓,仓山晋安配建大量安置型商品房,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7月31日9点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地铁樟岚停车场
2幅地块建人才公寓
在仓山区福泉高速连接线南侧,规划岚湖小学西侧,有2幅地块——38号和45号,按照公告内容,均需配建。
宗地2019-38号
地铁樟岚停车场上盖地块
起始价31.3亿元
面积217360平方米(合326.04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 、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31.3亿元。
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1000平方米、不超过22000平方米;建设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100平方米。
宗地2019-45号
地铁樟岚停车场落地开发地块
起始价6.09亿元
面积42237平方米(合63.3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起始价6.09亿元。
该地块商业、商务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7000平方米且不超过28000平方米;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宗地2019-38号采用带设计方案方式出让,与宗地2019-45号实行交通系统共享。
宗地2019-38号需配建住宅(人才公寓)建筑面积9518平方米,宗地2019-45号需配建住宅(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217平方米,均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800元/平方米回购。
郭宅周边旧改3幅地块入市
将建一批安置房
在仓山区南二环路南侧,郭宅周边3幅旧村改造地块,出现在这次的公告中。按照要求,这里将建设一批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800元/平方米的均价销售。
宗地2019-39号
郭宅周边旧村改造地块四
选址用地面积156061平方米,出让面积140397平方米(合210.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起始价33.51亿元。
宗地2019-39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4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8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若今后建筑高度突破空军限高,增容部分按照成交楼面地价补缴地价款。
宗地2019-40号
郭宅周边旧村改造出让地块一
选址用地面积149955平方米,出让面积130381平方米(合195.5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起始价25.26亿元。该地块总商业及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用地面积6301平方米。
宗地2019-40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8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9-42号
郭宅周边旧村改造出让地块二
选址用地面积86212平方米,出让面积83908平方米(合125.8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起始价19.06亿元。该地块建设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75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005平方米。
宗地2019-42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3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 148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若今后建筑高度突破空军限高,增容部分按照成交楼面地价补缴地价款。
另外,在仓山区魁浦大桥与福泉高速连接线交叉口东北侧,也有1幅地块拟出让,并将配建一批安置房,按照135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宗地2019-41号
三江口樟岚出让地块一
面积110200平方米(合165.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起始价21.18亿元。该地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4050平方米。
宗地2019-4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30%的安置型商品房,按照135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该地块须独立配建商业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配套地下停车位60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商业回购价格按照6027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价格按17.72万元/个确定。
晋安3幅地块入市
宗地2019-43号
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龙头路东侧、厦坊路西侧,选址用地面积83166平方米,出让面积78238平方米(合117.3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14.47亿元。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
宗地2019-43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48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该地块需配建商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027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19-44号
横屿组团K05地块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塔头路北侧,面积46982平方米(合70.4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起始价9.23亿元。该地块建设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32平方米。
宗地2019-44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6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9-47号
鹤林片区总部商会园区拥上路西侧地块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东山路以东,面积3366平方米(合5.05亩),用途为商服(商务办公)用地,起始价7000万元。
宗地2019-47号应按照市政府指定单位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全部回购,回购价格按照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600元/平方米(最终以市财政局审核为准)确定。
乌山西路福沁地块一出让
宗地2019-46号
乌山西路福沁地块一
位于鼓楼区乌山西路以北,面积20185平方米(合30.2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起始价5.78亿元。该地块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21000平方米。
宗地2019-46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6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2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该地块需配建商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由鼓楼区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400元/平方米回购。
其他要求
出让公告要求安置型商品房相应配比的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快递服务用房、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幼儿园、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政府指定单位。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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