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17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详表附后)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新增“电子监控”点位

司机朋友们注意了!福州市启用17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电子监控启用后将实时记录抓拍机动车加塞、违法停车、不按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黄仙妹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财金协同 助企共进”福州水部街道举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