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8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江权)电动车丢失没有报警,想用他人的电动车“补损”,男子周某“脑洞大开”找来售后人员开车锁。更令人吃惊的是,售后人员未核实车主身份,随意在小区楼下打开车锁。前日,周某因盗窃电动车被水部派出所民警抓获,被盗电动车现场追回。
前日,水部派出所接到郑先生报警称,其停在建华支巷附近小区楼下的电动车丢失了。经了解,24日中午,郑先生在停车时,认为停在小区里很安全,就没有加锁防盗锁。前日晚6时许,他去取车时,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民警调取小区周边等地监控探头。监控显示,24日下午3时许,一名年轻男子在郑先生的电动车旁转了几圈后开始打电话,不久另外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到场并打开郑先生电动车的电门锁,打电话的年轻男子随后骑电动车离开。
民警前晚8时左右,在福新路某咖啡店将涉嫌盗窃的周某抓获,追回被盗电动车。经了解,20岁的周某在福州务工,约10天前他刚买不久的电动车丢失。上班没有代步工具很麻烦,但他又不想再花钱买一辆,于是动起了用他人的车“补损”的歪念。24日下午,周某在经过建华支巷时看到一辆电动车没有加锁防盗锁,于是拨打该品牌电动车售后服务电话。售后人员到场后,周某谎称钥匙丢失,售后人员没有核实他的身份就帮他将电门锁打开。周某得以骑车离开现场。
目前,周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将此情况通知该品牌电动车售后方,责令其加强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在未核实车主身份的情况下,售后人员打开电门锁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记者采访了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的周元强律师。周元强表示,售后人员有过错,作为品牌方官方售后机构的售后人员,其有责任也有义务在进行售后服务时对电动车车主进行身份确认,特别是在提供开车辆电门锁之类的服务时,应要求车主提供行驶证或发票等有效凭证。未核实身份擅自打开车辆电门锁,造成电动车丢失,售后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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