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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9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江晓惠)罗源的黄某夫妇共花了9000元报名考驾证,可快两年了,考证仍遥遥无期,于是将驾校告上法庭。

2017年5月,黄某夫妇收到一张驾校报名宣传单,上面写着“活动价报名费仅4500元”。对于一般要七八千元的报名费,这个超低报价让两人眼前一亮。

黄某夫妇未认真查看驾校相关资质,便匆匆签下驾驶培训服务协议,交纳了报名费9000元。

事后,驾校安排了黄某夫妇二人参加科目一的理论知识考试,两人均通过。到实地学车时,黄某夫妇由于家中有事未去练车,学车的事遂耽误数月。等两人准备学车时,却发现驾校报名点早已人去楼空,教练也有意躲避不见。

2019年1月,黄某夫妇将驾校报名点负责人叶某及驾校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报名费。

近日,罗源法院审理认为,现驾校无法在罗源当地为黄某夫妇提供后续的驾考培训服务,黄某夫妇的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故黄某夫妇有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驾校已为黄某夫妇驾考安排了体检、办理了临时居住证,并为他们参加科目一培训、考试等付出了一定的劳务和费用,故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酌定驾校应返还黄某夫妇7000元费用。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法官说法:前往驾校报名时需认真审查驾校是否有正规资质及标准的训练场地;应与驾校签订正规的报名协议,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培训科目学时及退费程序、违约金等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予以明确,并留存好相关收据和发票,以便纠纷产生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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