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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要求,近日,福清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目前,这些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均已被依法查处。

这些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有哪些?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请往下看。

1、福清市石竹刘洁餐饮店

(一)单位基本信息

福清市石竹刘洁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81MA31U004X0,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高仑村路南二区63-2号,经营者:刘杰。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8年11月5日,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王某某等人投诉称在福清市石竹刘洁餐饮店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经查实,该单位共拖欠王某某等13名员工工资,合计数额122321.5元。2019年1月15日,福清市人社局对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上述工人工资。期限届满,该单位未履行支付义务。

(三)处理情况

2019年3月14日,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因刘杰躲匿,大队采取邮寄及张贴方式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人工资及加付应付金额50%赔偿金。2019年4月9日,福清市人社局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福清市公安局侦办。2019年5月11日,福清市公安局予以立案侦查。

2、福清市阳下鑫瑞服装加工店

(一)单位基本信息

福清市阳下鑫瑞服装加工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81MA31L42F40,地址:福清市阳下街道下亭村35号,经营者:茶琴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9年3月13日,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杨某某等人投诉称在福清市阳下鑫瑞服装加工店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经查实,该单位共拖欠杨某某等12名工人工资,合计数额43791元。

(三)处理情况

3月26日,福清市人社局对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因经营者茶琴海逃匿,大队采取邮寄及张贴方式送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人工资。2019年5月7日,福清市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福清市公安局侦办。2019年5月31日,福清市公安局予以立案侦查。

3、福州市万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一)单位基本信息

福州市万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315329492D,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105号万达广场3层3015B-3016,经营者:高居凯。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9年2月26日以来,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陆续接到袁某某、林某某等人投诉称在福州市万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经查实,该单位日常管理由陈海负责,工资发放等财务问题由高居凯负责,现共拖欠23名工人工资,合计数额173638.8元。

(三)处理情况

5月29日,福清市人社局对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因经营者高居凯、陈海逃匿,大队采取邮寄及张贴方式送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人工资。2019年7月2日,福清市人社局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福清市公安局侦办。2019年7月9日,福清市公安局予以立案侦查。

福清市人社局公布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不仅是通报情况,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威慑力。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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