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将对电动车进行从严管控。大的方向是,在2024年以后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和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现在开始启动的是回收补偿政策,鼓励市民领取交通费补偿或现金补贴后上交电动自行车。另外将实施黄、蓝两种号牌,进行分区域管理,黄牌可以全市范围内通行,蓝牌不能进入三环以内等特定区域。
这一《通告》发布之后,迎来不少质疑。在严控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上,很多城市跃跃欲试,主要理由无非是电动自行车不安全。无可否认,因为电动自行车价格和技术门槛低,再加上用户数量庞大,的确屡屡引发各种事故。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有着极大的社会共识,但规范不等于一刀切地禁止。
电动自行车之所以拥有如此大的群众基础,是因为满足了人们普遍的出行需求。电动自行车比公共交通便利,比私家汽车便宜,这是毋庸置疑的。很多城市屡禁不止,证明在找不到好的替代方案之前,过于粗暴地管控电动自行车既不得民心,也很难奏效。
福州目前的《通告》显示,地方政府所下的决心远超多数城市,不惜以财政赎买,希望在短时间压缩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同时希望在特定区域最大程度消灭电动自行车的身影。但这,真的合理吗?
正如有网友追问的,“买得起汽车的可以畅行无阻,凭什么电动自行车就要受限,难道穷人就低人一等吗?”看似情绪化的质疑背后,其实是严肃的城市路权问题。我们城市的道路越来越宽、越修越好,但一个显著的倾向是用于满足越来越多的汽车,非机动车道被压缩、被侵占,这也是电动自行车频频引发事故的重要路况原因。
严控电动自行车的背后深层价值导向,就是电动自行车要给汽车让路,尽管是举着安全的旗号。因为如果真的关注的是安全,完全可以从另外的路径着手。去过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的都知道,台湾大小城市遍地是摩托车,近两年电动摩托车的比例也在持续攀升。这些城市难道不注重安全?为什么他们的摩托车可以畅行无阻,而且很多路段专门开辟摩托车停车位?台湾这些城市当然也注重安全,市民要领取摩托车驾照,需要经历相当严格的考试。换言之,他们关注的重点是提升驾驶人的水平和安全意识,而不是剥夺人们使用摩托车的自由。
在这个涉及众多利益群体的民生问题上,需要更严谨的程序把关、细节论证。现在的《通告》还有值得商榷和细化的地方,比如黄、蓝牌的发放到底是以什么为依据,是根据户籍居住地还是根据工作地点或者驾驶技术?不同的标准很大程度能决定《通告》的科学性、公正性。
希望相关部门多听取《通告》发布后的民意,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城市的公共交通治理错综复杂,需要平衡多种利益关系。在看到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的同时,还要看到其满足了多少出行需求,减缓了多少公共交通压力,在没有很好替代方案的情形下骤然下猛药,有可能引发反弹,激化执法者和民众之间的矛盾。这样的政策如果落地难,甚至无疾而终,损害的就会是政府的公信力。 (敬一山)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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