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对湖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治安清查时,发现位于首山路一家店面的二维码门牌上竟然被贴了广告单,经调查,该店员工在张贴广告单时,将二维码门牌遮挡住。目前,对湖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店家做出警告处罚,责令其立即恢复原状。
民警提醒: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湖综)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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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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