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关于逾期未处理的被扣留车辆公告(第92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因交通违法被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三环快速路勤务大队依法扣留,共计52辆无牌、超标电动车(第92批被扣留车辆详细信息请登录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http://jxj.fuzhou.gov.cn—点击交通通告—送达公告,挂网时间:2019年10月17日,进行查看)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的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黄仙妹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潜行者2:切尔诺贝利之心》正式发售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