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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1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老公10多年前就走了,我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还得照顾两位老人,我身体还不好,生活太苦了,感谢检察院帮我渡过难关。”近日,在闽侯县检察院控申窗口,江大姐将一面绣着“司法救助、执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并连声道谢。

江大姐的丈夫林某是一名“摩的”司机。2008年的一天晚上,林某搭载李某回闽侯上街某地。下车后,李某实施抢劫,两人扭打过程中,李某抓起一块硬物朝林某头部砸去,致林某死亡。案发后,李某一直潜逃,直至今年6月被抓捕归案。

丈夫被害,江大姐家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这10多年里,江大姐要抚养儿子念书,还要赡养两位老人,她本人身患多种疾病需服用药物治疗,家中负债累累。

闽侯县检察院控申科得知这一情况后,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给予江大姐5万元司法救助金。

这一事例是闽侯县检察院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的一个生动缩影。据介绍,2017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已对10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予以国家司法救助26万元。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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