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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报警电话藏猫腻 大货轮沉没挖出非法采砂案

正在沉没的“富兴9”轮。资料图

海峡网12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连检 刘维 文/摄)惊慌失措的沉船求援之后,又称平安无事让民警返回。去年底,蹊跷的报警电话引起了连江公安部门的注意。公安人员依照打出报警电话的方位赶到现场时,发现了一艘正在沉没的充当非法采砂买卖海上平台的大型货轮,一团伙非法采海砂的案件浮出水面。

王某章等人购买排水量近3万吨的大型货轮,改装成具备屯砂与出砂功能的过驳船,作为“母舰”充当非法海砂买卖的海上中转平台,之后因载砂过多而沉没。日前,连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章与同伙康某川及受雇参与采砂的17人均被判刑。

两个报警电话很蹊跷

“喂,110吗?我们的船沉了,快来救我们!”

“民警同志,我们都安全到岸了,不劳烦你们赶来了。”

2018年12月27日凌晨,连江县公安部门在相隔不久的时间内接到了两个蹊跷的报警电话。第一个电话称,在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附近海域,一艘大型货轮正在沉没,船员急需救援。另一个电话也是船员打来的,对方称船上的20多名船员已安全抵达岸上,让公安人员不必再来现场。

此时,连江县公安局等部门已出动救援力量,正在路上。蹊跷的电话让公安人员觉得其中肯定有“猫腻”,他们继续奔赴现场调查。

在事发海域,公安人员发现了一艘逐渐沉没的大型船只,船上无人员被困。从现场的情况判断,这是一艘疑似非法采砂的船只。经过深入调查,该大型船只参与非法采海砂的真相浮出水面。

大货轮改装成“母舰”

得知该案情后,连江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部门互相配合,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据查,沉没的船只名为“富兴9”。2018年1月起,王某章与他人合作投资3000万元购买了这艘排水量近3万吨的报废货轮,并改装成具备屯砂、出砂功能的过驳船。该船改装完成后,王某章等人通过股东内部竞标,取得该船的经营权。

2018年5月起,王某章、康某川指使他们雇佣的康某杰等人,使用他们合伙经营的“弘龙6888”号采砂船,到闽江口和西犬岛附近海域盗采海砂,并贩卖给砂场或者海上运砂船。至2018年12月上旬,王某章等人共盗采海砂约21万吨,售砂金额约为147万元。

2018年12月12日起,王某章等人组织“弘龙6888”等多艘采砂船,到闽江口与西犬岛附近海域盗采海砂,并将所采海砂过驳到停在定海村附近海域的“富兴9”轮上,再售砂给海上运砂船。

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富兴9”轮作为“母舰”成为海砂买卖的海上平台,既接纳储存运来的海砂,也卖海砂给过往运砂船。王某章等人依靠这个海上买卖平台,既能规避靠岸被抓的风险,也能方便非法海砂买卖的进行。

2018年12月27日凌晨,“富兴9”轮因载砂过多而沉没。据介绍,“富兴9”轮在改造时为了海砂运输方便,改变了货轮的整体结构,为了装更多的海砂还降低了轮船的平面高度,这是造成沉船的原因之一。

据统计,王某章等人组织盗采并过驳到“富兴9”轮的海砂共6.98万吨,价值168万余元。

一审19人获刑

“富兴9”轮沉没后,康某杰等人将“弘龙6888”号采砂船的船号改为“晟全6988”。之后,康某川继续组织康某杰等人在同一海域盗采海砂,并售砂给海上运砂船与砂场,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1月3日至12日,康某川等人共盗采海砂约2.1万吨,价值约为25.2万元。

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章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康某川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受雇参与采砂的康某杰等1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至1万元不等。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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