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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仓法)近日,两名男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仓山区法院判刑。

今年4月,卢某国、卢某来到驾考考场外,接应几名参加科目一考试的考生。在考场附近,卢某国向王某传授作弊方法,为其穿戴安装有拍摄设备的深蓝色短袖,将微型蓝牙耳机放置在其耳朵内,并交给他一部连接蓝牙耳机的手机。设备安装完成后,卢某测试设备确认可以使用后,让王某自行前往考场进行科目一考试。

当天,王某被监考的交警发现了异样,在候考厅内被民警抓获。民警从王某所穿的衣服内,发现了成套作弊设备。通过王某供述,民警确定位置后,悄悄包围了一房屋。当房门被打开时,卢某国、卢某两人顿时大惊失色。面对确凿证据,卢某国与卢某对参与驾考作弊行为供认不讳。

经调查,卢某国、卢某通过作弊设备,远程将驾考答案告知作弊人,约定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收取5000元的“过关费”。

今年11月,仓山区检察院以卢某国、卢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向仓山区法院提起公诉。近日,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国、卢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组织他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判处卢某国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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