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2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 通讯员 张剑武 林悠悠)近日,永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某、张某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本案是永泰法院审理的又一起重大涉黑案件,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审理将持续5天,择期宣判。
2011年以来,被告人林某某、张某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江某某、邱某、林某、陈某某等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亲属,以被告人张某某位于永泰县的某会所为据点,长期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林某某、张某某等人通过长期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永泰县城乡和邻近地区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逐渐坐大并形成了以被告人林某某、张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近年来,永泰法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为永泰及全市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强大声势,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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