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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2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榕法)业主王某改变了房屋原设计,将厨房改建为卫生间,遭楼下业主起诉。近日,福州中院作出判决,要求王某恢复原状。

据介绍,2016年底,王某开始装修房屋,将开发商设计用作厨房的房间私自改造成卫生间,导致污水多次渗漏到楼下陈某房间的天花板、墙壁等处。而且,改造后的卫生间位于楼下厨房和饭厅的上方。城管和小区物业处对此多次进行调解,均未果。于是楼下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将私自改动的卫生间恢复为开发商原设计的厨房功能。

近日,福州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装修房屋虽属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不能越过正当合理的限度,并且应当积极预防和避免对相邻他方造成不利影响。王某将厨房改建为卫生间,必然要在楼板中重新铺设排污管道,破坏原来的防水层等设施,而且其装修行为使得楼下陈某的厨房上方就是其卫生间,改建的卫生间所产生的排水、噪声等足以对陈某的生活环境及消费心理造成影响。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王某应将改建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法官说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规定,在装修开工前,应当向房屋管理机构提供有关材料,进行申报登记,告知邻里;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改动卫生间、厨房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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