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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2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日前印发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以及各有关方面共同确定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入选。

名单包括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四大板块,共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试验范围包括福州市仓山区、长乐区、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霞浦县,面积约8935平方公里。试验重点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根据《方案》,试验区从2022年至2025年要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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