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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范陈春)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十八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福州东部片区成为11个片区之一,列为首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也是我省唯一入列的片区。

《通知》指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试验范围包含福州市仓山区、长乐区、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德霞浦县。该区域面积约8935平方公里,试验重点为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破除制度弊端、补齐政策短板,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设立试验区的目标是,从2022—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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