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许多企业的休假制度,没有“独生子女陪护假”这个假种。独生子女若因父母患病住院而请假,只能动用带薪年假或者事假(不带薪),有的企业甚至还以种种理由不准员工请假。
为此,许多独生子女员工犯了难,通过在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留言及直接拨打市卫健委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向他们解释了《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并表示该条例在全省全面实施,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
案例点睛: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经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22日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我省独生子女职工符合该条例规定的,父母患病住院期间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享受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徐敏
责任编辑:赵睿
- 数据告诉你福州去年楼市行情 晋安仓山渐成热门2020-01-14
- 单车占用人行道 福州晋安城管马上整治2020-01-14
- 福州书法家挥毫泼墨送春联2020-01-14
- 福州永泰:农博会电商助力消费扶贫2020-01-14
- 福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下月举行 493家企事业单位入驻2020-01-14
- 福州闽江公园北园道路提升基本完成 4公里长碧蓝园路串起沿途公园2020-01-14
- 福州市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2020-01-14
- 福州团省人大代表积极提交大会建议2020-01-14
- 福州代表团认真审议四份工作报告2020-01-14
-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推出“掌上办事大厅”2020-01-14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单车占用人行道 福州晋安城管马上整治2020-01-14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