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倪秋玲)“被告人游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1月19日,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快速审结游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标志着我省首家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正式启用。
1月17日23时许,游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后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完成全部侦查活动,检察机关及时开展审查并完成认罪认罚工作后于1月19日提起公诉,法院于公诉当日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全部诉讼流程均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且在48小时内完成,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据介绍,该速裁法庭快侦快查、快速起诉、当庭宣判,强化联动协作“一站式”审案,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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