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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11日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线上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陈建平、陈春光、关瑞祺、林峰、肖华、李凡、李永祥和秘书长林颖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线上听取和审议了《决定(草案)》,并表决通过了《决定》。《决定》共有15条,主要围绕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政府相关职责、单位和个人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结束之日终止(全文见6版)。

会议指出,在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市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决定》,将为我市做好疫情防控、恢复生产、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坚持依法防控,加大执法、普法等工作力度,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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