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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瑞琪)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国网福州供电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要求,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根据最新政策,2月1日至6月30日,福州地区将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预计减免电费4.31亿元,惠及29.9万户客户。

对政策惠及的电力客户,国网福州供电公司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的用户,2月份电费将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据了解,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该公司还将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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