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为减轻企业负担,市医保局在前期对困难企业实施缓缴政策的基础上,近日再次出台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新政,预计每月可为全市企业减负1.68亿元。
根据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的通知,决定对福州市企业单位缴费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统一减按4.35%比例征收(原征收单位部分比例为8.7%),减征期限为2月至6月。享受减征政策后,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仍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医保部门提出缓缴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疫情解除后3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个人部分征收比例为2%),参保职工个人待遇保持不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有力保障企业职工安心复产复工。
责任编辑:赵睿
- 人民日报关注福州:鼓楼区推行古厝长制2020-03-19
- 今夜,福州全城点亮!致敬英雄!2020-03-18
- 福州不少银行消费贷款“大甩卖” 有的年利率降至4.35%2020-03-18
- 福州一药企老板涉嫌犯罪由羁押改取保候审 企业复工复产2020-03-18
- 福州这些地方明天将停水 快看看有你家吗?2020-03-18
- 福州:90多平方米单元房隔出5间群租房 业主盼整治2020-03-18
- 福州一男子睡中被“好友”刷脸 醒来7000元没了2020-03-18
- 福州晋安区这个管理单元地块拟调整 变更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020-03-18
- 福州两娃娃踩“奶爸”肚皮玩 踩成脾破裂2020-03-18
- 签单员勾结司机倒卖工地混凝土 福州5人被刑拘2020-03-18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小两口各在“疫”线 陈云燕:疫情过后好好补2020-03-19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