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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工作的公告

(第13号)

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扩散,疫情输入风险依然严峻,为防范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减少交叉感染,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人员上山祭扫。清明节期间,全县范围内禁止市民上山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居要开展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等宣传工作,强化上山祭扫人员的管控,在上山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人员上山祭扫。

二、暂停公共场所祭扫。即日起,全面暂停前往陵园、各公益性骨灰楼(堂)、殡仪馆、寺庙等场所进行现场祭扫活动,统一由场所管理部门代祭。

三、暂停祭祀民俗活动。广大市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民俗活动。严禁市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燃放鞭炮。

四、倡导新型文明祭扫。提倡广大市民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积极推进移风易俗,采取居家祭扫、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先辈、寄托哀思。

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全县党员、公职人员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垂范,并积极动员海内外亲属暂不返乡扫墓祭祖,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要求的,将由纪委监委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2612369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连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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