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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王威 通讯员 黄颖)3月19日,长乐区检察院对郑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法院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判令被告郑某通过国家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支付销售价款3倍的赔偿金。

据查,1月24日至30日,被告人郑某通过微信宣传出售“康邦”等品牌医用口罩信息,接受客户订购。其间,他通过快递累计寄出口罩约3.6万个,销售金额5万元左右,收件人遍布全国多个省市。

经查实,涉案医用口罩包装上标注的系虚构的医疗器械证号,口罩细菌过滤效率最大值为37%,系不合格产品。

3月19日,长乐区检察院就郑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一案向长乐区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依法追究郑某的刑事责任。

在提前介入阶段获悉案情后,长乐区检察院认为郑某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行为,可能对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在2月14日对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当天,长乐区检察院在网络发布公益诉讼诉前公告,敦促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定公告期满,无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长乐区检察院遂在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郑某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金。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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